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通知
日期:2021-12-2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变动的通知
来源:广发基金
为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本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对旗下所有公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8月24日实施新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调整部分主要投资创业板股票的基金综合风险等级,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调整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具体见下表:
基金代码 |
基金全称 |
原基金风险等级 |
调整后基金风险等级 |
003765 |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 |
R3中风险 |
R4中高风险 |
003766 |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类 |
R3中风险 |
R4中高风险 |
159952 |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R3中风险 |
R4中高风险 |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